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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6月 “18普法荐读”——“安全生产月”专题策划
发布时间:2026-06-15
  《刑法学的边沿》
  杜宇 
  北京大学出版社
  馆藏索书号:D91/4623
    
  本书为作者20余年刑法学研究的结晶,从刑法渊源、刑法体系与刑法方法三个层面,致力于拓展刑法学研究的版图并突破既有的研究边界。其理论旨趣在于,对主流叙事保持适度警惕,并不断尝试从边缘地带反思、挑战和修正主流叙事,以推动刑法学知识与理论的发展。
  

《刑辩私塾》
朱明勇 

清华大学出版社

馆藏索书号:D92/21186

   
  书旨在通过对个案的办理过程的复盘、思考和总结,传授具体的刑事辩护理念、思维和技术。本书更多的是启发刑辩思维、领悟刑辩灵魂的启蒙读物,同时也希望读者能从中感受到不断打磨的法律匠人精神。这一次,鉴识“技术派”。
  

   

  

  

    

案例名称: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“3·21”特别重大爆炸事故

  2019年3月21日,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,造成78人死亡、76人重伤,640人住院治疗,直接经济损失19.86亿元。事故的直接原因是: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,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。

案例名称:安徽安庆万华油品公司“4·2”较大爆燃事故

  2017年4月2日,安徽安庆万华油品公司内的盛铭公司,组织工人在烘干粉碎分装车间的东第二间粉碎分装二羟基丙基茶碱,在重新启动粉碎机时,粉碎机下部突发爆燃,瞬间引燃操作面物料,火势迅速蔓延,引燃化工原料库物料,造成5人死亡。事故的直接原因是:万华油品公司非法出租厂房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盛铭公司;盛铭公司非法组织生产,其产品粉碎、收集、分装作业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,无除尘设施,导致可燃性粉尘积聚,遇非防爆电器产生的电火花发生爆燃;由于车间布置和生产组织安排不合理,作业人员无应急处置能力,导致事故扩大。

案例名称:山西晋城瑞兴化工公司“5·16”较大中毒事故

  2015年5月16日,山西晋城阳城县瑞兴化工公司发生中毒事故,造成8人死亡。事故直接原因是工人在处置冷却池内二硫化碳冷却管线泄漏时,在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、未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进入冷却池内维修作业,因吸入二硫化碳、硫化氢等气体导致中毒晕倒,其他人员盲目施救,造成事故后果扩大。

案例名称:甘肃宏汇能源化工公司“6·11”较大窒息事故

  2024年6月11日,甘肃宏汇能源化工公司干馏2#线移动颗粒床生产线发生氮气窒息事故,造成3人死亡。事故的直接原因是:检修作业人员未按操作规程要求先吹扫、后置换、再检测,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、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的情况下违规打开人孔进行故障检查,一名作业人员窒息后,两名救援人员盲目施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。

案例启示 

  1.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必须常态化、全覆盖,任何对危险物料和风险点的长期漠视,都是在为灾难埋下伏笔。
  2.安全生产必须依法依规,不具备条件坚决不生产,严禁非法出租、非法转包,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,守法是最低底线。
  3.危险作业(如受限空间、检修等)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落实作业审批,配备合格防护装备,绝不能凭经验、图省事拿生命冒险。
  4.事故应急处置必须科学规范,坚决杜绝盲目施救,每个人都应具备基本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,避免因救援不当造成更大伤亡。

  

  金陵图书馆以“学法明法 守牢安全红线”为主题开展普法荐读活动,正是要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,让安全规范成为自觉。2026年全国“安全生产月”主题为“人人讲安全、个个会应急——排查整治风险隐患”,学法于心,守法于行,安全红线不容逾越,生命底线不容漠视。

  (文:甘旭扬 蒋蓓蓓 编:蒋蓓蓓 审:周樱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