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薛生
人口登记制度是中国自古以来一项十分有特色的人口管理制度。 古代中国在人口管理、人口清查等方面长期保持世界领先水平。
最早的人口普查可以追溯到2000 多年前的周代。 周代设有专门的人口管理机构—司民,负责人口统计、人口普查工作。 在那时,婴儿出生后,首先要到基层居民组织“比”“阁”登记,还要上报到县、州等官府里备案; 人口死亡后,要及时申报注销户口。
秦国很重视对户口的管理和统计。 据记载,关于户籍,商鞅认为:“四境之内,丈夫女子,皆有名于上,生者著,死者削。 ”就是说全国都要把出生和死亡的人口加以统计,活着的上户口,去世的销户口。
东汉每年的户口调查规模非常大,从县到乡,上至老人,下到孩童,都要一一进行调查。 东汉户口调查的内容也很仔细,连身高、相貌都要调查,这些结论从一些考古实物中可以得到证明。 《居延新简》上就有这样的记载:“戍卒南阳武当县龙里张贺,年卅,长七尺二寸,黑色。 ”其意思是说,这个叫张贺的人出生在南阳郡武当县龙里,30 岁,身高七尺二寸,肤色黑。
隋朝建立后,对户口管理也很严格,多次进行全国性户口大检查,实行“ 貌阅”,就是对每户的家庭成员当面验视,看性别、年龄是否符合,并发动检举,凡是户口不实的,不仅户主要受罚,乡长、里正也要被发配服苦役。 所以,史学家一般认为隋朝的户口统计数据比较接近实际。 据隋朝大业五年(609 年)清查,当时人口总数是4602 万人。 不过经考证,这只是中原地区的人口数量,江南和边远地区还有大量人口没有统计进来。
唐朝,因为社会稳定、经济繁荣,人口急剧增长,最初的户口管理非常严格,但从高宗开始,管理逐渐松弛。 从一些记载中可以看出当时人、户统计的混乱。 按《旧唐书·玄宗本纪》记载的数据,天宝十四年(755年)相较于天宝十三年(754年),户数突然降了74 万余户,但人口增加了38821 人。 这显然是极不合理的。
宋朝在赵匡胤登基之初就着手统计、普查人口。 宋太宗至道元年(995 年)规定:每3 年普查一次人口、编造一次户籍。 因人口普查在有闰月的年份进行,因而称人口普查登记的册子为“闰年图”。 宋朝的人口普查还有一个独特之处,就是只登男不登女,因而人口统计数字并不完整。
明朝在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 年)开始实行“户帖”制度。 “户帖”是一种张贴在外、群众可见的户口清册。 紧接着,于洪武十四年(1381 年)起,朱元璋下令全国各州县,以户为单位进行户口登记。 登载户主、人口姓名、年龄、家庭人口与户主的关系,以及田宅、资产、职业等项目。 在职业项目内又分为军、民、匠、灶(制盐户)四籍,自此以后,每10 年对全国人口普查一次。 每次普查时,填写的户口登记表共两份,一份交给民户收执,另一份上报户部。 由户口登记表而汇总的户籍册,用黄纸加封,因而称这种户口册籍为“黄册”。
清朝因袭明朝的户口管理办法,建立了户口黄册制度。 顺治十四年(1657 年),朝廷下令每年要统计户、人变化情况。 康熙、雍正帝先后下诏把丁税并入田赋,以后增加人口永不加赋,即所谓“摊丁入亩”。 摊丁入亩就是不收人头税了,根据田产来收税,因此导致清朝人口激增。 乾隆六年(1741年),人口总数达1.4341 亿人,这是中国人口第一次突破1 亿。 而据道光年间的统计,当时的人口已经达到4亿多。
明、清两代都有保甲制度。 明、清的保甲,每十户为一“牌”,十牌为一“甲”,十甲为一“ 保”。 “ 保” 直属县衙。 每户在门上悬挂户牌,标示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职业、同居亲属及迁移住所等,并按保甲系统报告生死、婚嫁和迁移等人口变动。 中国的人口登记制度在古代逐渐传播到日本、朝鲜等近邻地区,并以此形成各自的人口登记制度特色。
(摘自《浙江老年报》2020年11月3日,朱权利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