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者证办理须知
一、办理对象和条件
凡中国公民持有效身份证件(含身份证、驾驶证、户口簿、军人证等)原件、外籍人士持有效护照原件,填写读者登记卡,可申请办理本馆读者证。
1、本馆读者证可享有的权利如下:
读者证 |
押金收取标准 |
相关权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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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献外借数量及借期 |
阅览 |
数字资源阅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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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览证 |
免收 |
无 |
馆内各阅览室 (12岁及以下读者只能进入少儿区) |
1、在馆外可凭读者证号、密码登录网站后使用标有“馆外授权”的各类数字资源; 2、关注金陵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并绑定读者证后使用“阅汇点”提供的各类数字资源。 |
借阅证 |
100元 |
可外借数量:16册(件) 借期:30天(可续借一次) 请参阅各阅览室入室须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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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借证 |
芝麻信用550分以上免收 |
可外借数量:图书8册 借期:30天(可续借一次) (使用范围:南京共享图书馆线上小程序+线下网借柜) |
2、持有本馆借阅证的读者可以在全市各区图书馆借阅图书,总量不超过4册,具体规则由各区图书馆制定。
二、办理补证和退证(实体证)
1、挂失、解挂、补证
⑴ 读者证遗失后读者凭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办理挂失手续。
⑵ 如挂失后重新找回读者证,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办证处办理解挂手续。
⑶ 如因损坏、遗失读者证需另行补办的,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办证处办理,新证生效同时原证作废。
2、退证
⑴ 退证前须办结读者证上所有借阅事项。
⑵ 本人需携带读者证、押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办证处办理退证手续并退还押金。若遗失押金收据,除需携带上述凭证外,还须签字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。
⑶ 若委托他人办理,除需携带上述凭证外,代办人还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认真填写读者登记卡,要求项目完整,字迹清楚。
2、凡成功办理读者证之读者,本馆视为其已认可《金陵图书馆读者服务规则》并承诺承担相关的责任和义务。
3、读者首次办理新证后,可立即在本馆网络终端或登陆本馆网站,修改读者证初始密码(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,末位为X时向前倒推1位),并防范密码失窃。凡使用密码通过网络终端的任何操作,均视为读者本人的有效行为。
4、读者通过自助办证机办理的阅览证和借阅证,其相关事项同上。